電力工程是一項充滿危險的工作,但只要掌握了電力業的運行規律,時刻保持電力工程安全生產的警覺,防微杜漸,認真對待每一個工作任務,就完全可以馴服電虎。在我們手中,《安規》和各種安全生產的保障措施,都是為這只兇惡的電虎設計的層層籠子和枷鎖。這次事故,正是因為參與工作的人對已經馴服的電虎存在麻痹大意的想法,認為多年不發威的電虎確實成了病貓。根本不把電力系統運行維護工作的危險看在眼里,這無異于擅自打開關押電虎的籠子和枷鎖,這只兇惡的電虎當然不會放過任何發威的機會。
通過學習,我主要有以下體會:
1.安全生產不是口號。
安全生產,這是我們電力工作者可以隨時聽到或看到的警句。但這不僅是口號,也是我們工作的標準,是我們人身安全保障的措施,以前的安全不能忽視今后的危險。忘了這個標準,就是把自己加入材料送到電虎的籠子里。
2.服從指揮,服從安排。
如果沒有各種安全措施,電力工作的風險遠大于戰爭。因為戰爭不是每個人都會犧牲的,電力生產如果沒有安全生產措施的保障,任何人都會躲避電虎的魔爪。如果戰爭沒有規劃,沒有靈活的指揮,沒有兵種,沒有單位的協調配合,就會輸掉戰爭。電力工作也是如此。如果沒有安全的生產措施是武器,沒有嚴格的指揮,就會分散,分別戰斗,不服從指揮,很可能造成自傷、誤傷,甚至群死群傷,造成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。絕不亞于輸掉一場戰爭的后果。所以電力工作要像軍隊一樣,紀律嚴明,指揮到位。
3.有法不依,執法不嚴。
隨著《安全生產法》的頒布,安全的電力工程生產提高到法律水平。是啊,你個人不遵守安全生產標準,后果可能會對他人造成傷害,這就是謀殺罪!還可能造成經濟損失,這就是危害-安全罪!就算沒有造成嚴重后果,你也是玩忽職守罪。我們工作中的安全措施,比如兩票三制。如果員工不能嚴格遵守,而是走過現場形式主義,即有法不依,執法不嚴。就是威脅人身安全和財產,也就是犯罪。蚌埠5.12事故中存在工作票代簽、未簽現象,也沒有嚴格執行工作中斷、轉移簽名制度,也就是說,沒有將遵守工作安全制度提高到遵守法律的高度。
今后,我要嚴格要求自己,認真遵守各種安全保障制度,履行安全生產責任,認真遵守兩票三制等安全保障措施,決不疏忽大意,為家庭幸福,為事業繁榮,珍惜自己和他人寶貴的生命。